为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对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以下人员:
1.公司退休人员;
2.公司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人员;
3.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5.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6.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人员)。
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为12个月。每位待遇领取人员应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至少完成一次认证。每次认证成功后,认证有效期自动顺延12个月。
叁、认证截止时间
请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务必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完成认证的,将按规定暂停发放相关待遇。
四、认证方式
1.数据比对认证: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完成“无感认证”,无需个人操作。
2.自助认证:通过以下线上渠道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1)“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
(2)“贵州人社”础笔笔
(3)电子社保卡
(4)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5)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6)“中国领事”础笔笔(境外居住人员)
3.人工认证:因高龄、病残等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线上认证的,可由本人、亲属或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就近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五、其他事项
1.如未收到短信提醒,请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础笔笔更新手机号码。
2.认证过程中如遇人脸识别不成功等问题,可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人工认证。
3.如待遇领取人员出现死亡、服刑、失踪等丧失领取资格的情形,请单位或家属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请各位退休人员高度重视,及时完成认证,确保待遇正常发放。
特此通知。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3月12日
一审:祝学慧
二审:胡海娣
叁审:陈林先

					
离退休工作处



